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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最后营救 (第2/5页)
你的遭遇属实,你家又怎么会不告‘那条狗’,反而隐瞒记录以纵容他。毕竟遇害后提起告诉跟不提起告诉,具有巨大的差异。” ??“谁说不会?”扶墙站着,于祖佳斜睨她,那神情仿佛看一个三岁稚童说出可笑的语言。 ??贝杜兰自顾自的说着,“起初,我很反对父亲的做法。可是看到爸爸痛苦的表情,我再也说不出一个字。一夜之间,天真可爱的我成熟起来,直到最近才知道家里的情况,情况很糟糕。我本来是他们的心肝宝贝,谁知却遭遇这样的事情。爸爸愁眉不展,而妈妈只是哭,然后就发火打我,骂我不守妇道,跟男人到那种地方去,活该自取其辱!让贝杜兰自己决定怎么样?起诉,还是选择沉默。这是她的人生。”爸爸只能如此劝慰妈妈。” ??“我现在还记得妈妈是怎么骂我的,哭什么哭!谁让她那么晚跑到老街鬼市!那里治安不好,不安全。给她说过多少次,不要随随便便的跟男人出去,她哪次听进去了?她自找的!还是赶紧给她安排病休一年吧,就当成是被狗咬了一口吧!”我突然不恨贝杜兰了,早在那个高二之后,她的人生也毁了。 ??“哈哈哈哈,我自找的!”贝杜兰癫狂的笑着。刘耀勇后退了两三步,瘫倒在冰冷的地上。 ??石苓人轻叹一声:“人的心是最难控制的事物。一个人越是拥有得多,害怕失去的心情也越甚。无论如何,一味姑息罪犯,并不是明智的决定。” ??“都说了,你们这些没有家室的人知道什么!”于祖佳摇摇头说,“我曾在大洋彼岸交流学习一段时间,在唐人街协助当地警方调查许多案子。海外华人因为是弱势群体,常常成为作案目标。其中有一起入室抢劫侵犯案件,受害者是花季少女,她的人生完全被毁了。”他陷入了回忆。 ??“我记得自己曾经对那个侵犯案的受害人说,“我知道这对你很困难,但是请站出来协助我们指证凶手,不要让他逍遥法外。”当时那个暴雨梨花般的女人只是痛哭流涕,而他的家人恶狠狠地对我说……你知道比被侵犯更可怕的事情是什么?是被人知道你被侵犯了!” ??“我当时并不理解那个受害者的话。直到一个老警察告诉我,有一个在书本上不存在的名词,他形象的称为‘二次’……之后我也曾在犯罪心理学的课堂上稍微学过这些,那就是……” ??我知道二次这个词,石苓人插话,“我在近年来的一些心理学刊物上读过,作者是个华人,英文名是charlie,号称华人神探、法律刑侦精英人士,头衔职位是某个州的科学咨询中心名誉主席、纽黑文大学法学院全职教授,人称“物证鉴识大师”、“科学神探”等。据称其侦办的众多刑事案件成为国际法庭科学界与警界的教学范例,都是些政治领域内问题的法律化,加以媒体配合,成了一锤定音的角色。不过他提出的许多概念倒是有可取之处,譬如二次的概念,就是指被害人遇害后在警方作笔录时受到警方的嘲笑,或是被社会大众无情地诽谤、中伤,使当事人心灵受创。” ??真是太恶劣了。我忍不住说,林友亚脸上也露出了愤慨神色。 ??是啊!于祖佳感慨着,“我回国之后,发现这一现象在基层办案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,有些是因为办案人员的缺乏经验,有些是因为他们的徇私舞弊,不过更多的是因为基层缺乏人力物力,连办案经费都要自筹,所以往往喜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息事宁人。 ??譬如一起陪酒女被侵犯案件,片区民警先入为主的问什么……你又不是,是你自己引诱人家的吧?是你自己穿得太清凉,想引人注目吧?第一次是什么时候?这些话本不应该在被害人面前说出来,他们只是想销案吧? ??“男人都是混蛋!为什么被害人非得承受这种在伤口上洒盐的伤痛呢——”贝杜兰怒不可遏,槌了墙壁一下,可惜握枪的手丝毫未动。 ??“是啊,哪有人这么粗神经?他们只是根本不把被害人的心情放在眼里!这种称为二次的精神打击,这种行为,就跟在别人的伤口洒盐一样,简直称得上是一种犯罪”。石苓人感慨道,“而且舆论压力也不堪回首。” ??“没错”,于祖佳难得的和石苓人一唱一和,“我走访过受害人,在唐人街没有秘密。邻里间不无兴奋地传播这个消息,提起那个因为交了白人男朋友而‘抛头露面’被侵犯的姑娘时,语气是对‘伤风败俗’的鄙弃大于同情。身边人看她的眼神充满揣摩和推测,结论通常倾向于‘为什么她没有努力抵抗’、‘她怎么不去死’‘苍蝇不抱无缝的蛋’。有人很直接的对她父母说,“这孩子这辈子是完了,以后哪个好人家要她,你们赶快搬家,不,干脆回国吧。到处是流言蜚语,到处是窥视的眼睛,到处是指指点点的指头。她再次崩溃,这次她做的彻底,从双子塔楼顶跳下去。于祖佳低声道,“我赶到的时候,亲眼看到她落下